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办企、依法治企和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XX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属各基层单位,即:工程处、分公司、厂、直属项目部、工程部及其以上单位所属的项目经理部、挂靠工程等(以下简称各级组织)
第三条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本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xx公司工会负责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第五条本企业各级组织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企业内的所有职工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企业内的民主管理活动
遵守企业内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六条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拥有下列职权:(一)审议通过或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劳动用工方案,职工工资调整、资金分配方案,企业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时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二)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第1页共6页(三)民主评议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四)听取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企业的章程草案、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职工培训计划,企业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