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五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2011年资本补充规划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成立后,将按照《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强化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使资本充足率逐步达到12%。一、发展现状石嘴山银行是由原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而成。截至2008年末,我行存款余额为46.68亿元,贷款余额为35.96亿元,资产总额为64.89亿元,实现利润6715万元;各项拨备余额16,932万元,拨备覆盖率178%,实收资本为192,625,355元,资本充足率为10.4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21%。二、石嘴山银行成立后的资本金需求计划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石嘴山银行的筹建批复》精神及石嘴山银行未来发展的需要,石嘴山银行的资本补充将以增加实收资本为主,计划到2011年末使本行实收资本至少达到3.5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步实施。1三、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本社发展实际,强化资本管理,提足拨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资本结构,优化股权结构,逐步降低自然人持股比例,从而达到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创新能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四、资本补充的渠道(一)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补充资本,计划2011年注册资本至少达到3.5亿元。一是主要通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补充资本金。战略投资者的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拟引进1-2家国内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机构投资者,2-3家经营管理规范、有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财务投资者;二是根据本行盈利情况,通过送股分红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二)提高本行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留成。石嘴山银行成立后,将通过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不断提高全行盈利水平和能力,立足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增加本行的利润留成部分。(三)严格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要求,足额提取各种准备。(四)发行次级债。本行将积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发行次级债的条件,改善资本结构,提高盈利水平。2五、实施要求(一)本规划的具体实施由董事会制订具体方案并实施,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二)战略投资者的考察、引进要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本行的可持续发展。(三)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本行到2011年末自然人持股比例必须降至30%以内。因此,鼓励自然人股东将所持股份按照规定程序转让给机构投资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