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残疾群体法律分析摘要。XX省老年残疾群体的弱势特征非常明显,表现为经济困难、家庭依赖程度高、护理需求巨大社会参与度低、自我维权意识差。湖南老年残疾群体的现状是国内此群体的缩影,对老年残疾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发现老年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司法维权缺少具体程序;法律保障信息不透明;相关监督制度存在缺陷等。遂以期寻求解决老年残疾人群相关问题的对策。关键词:老年残疾人;弱势特征;法律分析我国正在进入老年化社会,老年人口不断增长,老年残疾人数更是急剧增加。根据XX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从20XX年起,XX省老龄人口呈现上升趋势,到20XX年底,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1126.2万人,老年残疾人达46.401万人,这说明老年朋友的致残率极其的高,致残后的老年人弱势特征愈加明显,因其弱势特征带来诸多法律难题和社会管理问题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破解是我们急需思考的。一、老年残疾群体的弱势特征(一)老年残疾群体经济困难根据XX省残疾人状况及其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XX省未工作残疾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领取基本生活费、家庭其他成员供养、财产性收入、保险性收入等。可见老年残疾人一般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和领取基本生活费或者社会补助生活。XX省老年残疾人群体低保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是低保金额却很低,城镇低保老人人均月低保金额为254元,农村更少,月人均低保金额为112元。①贫困残疾老年人的特困补助和护理费金额很少,XX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均仅有50元/月。因此,残疾家庭的负担十分繁重,经济困难。(二)老年残疾人护理需求大、家庭依赖程度高根据2006年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数据显示,老年残疾人多为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和多重残,老年残疾人偏瘫、半偏瘫情况较为普遍,生活自理能力低,日常生活须有人第1页共5页照料。一般国内残疾老人护理有两种方式,第一就是家庭护理,由家庭成员进行长期照料,常给其他家庭成员增加负担。另一种是专业化机构托养,比如养老院、托养中心等机构,但根据《20XXXX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XX省残疾人在敬(养)老院、福利院、荣军院集中供养的仅占0.7%,99.3%在家庭生活。因此,老年残疾人由于长期的行动不便,护理需求较大,对于家庭的依赖程度非常的高。(三)法律维权意识差由于大部分老年残疾人文化层次不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维权意识。他们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更不用说找哪些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现阶段的残联行政主管单位有专门为残疾人维权的部门,但是依然无法帮助得面面俱到,导致此类人群很多方面只能吃“哑巴亏”。二、老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障碍(一)保障老年残疾人实体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我国,对于老年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政策予以规定,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各个省市区的相关条例来体现的。在XX省主要有XX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办法和XX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等,首先,这些法律条文都是政策性或者纲领性为主,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笼统,实际的操作性不强。其次,上述法律规定没有体现对老年残疾人的特殊帮助和基于其弱势特征的特有的权益保障,老年残疾人在面临困难时,很难直接通过上述法律规定获得救济。(二)司法维权缺少具体的程序保障残疾老年人群在具体的司法活动面临很大的难题,如律师的选择、出庭应诉等方面,而我国的司法程序一般是各种人群一概而论,不分彼此。在对老年残疾人没有特殊关爱的前提下,他们大多不会选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可能要么选择忍气吞声,权益得不到保障,要不通过上访静坐等不理性方式增加社会负担和不稳定。第2页共5页(三)法律保障信息不透明,相关监督制度有缺陷老年残疾人法律保障的各类工作还是每年都有所进展,但是工作透明度却无法跟上司法活动,信息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彻底成为了此类人群常常抱怨的主要内容。但是恰恰是这些信息其实才能够更加使老年残疾人明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