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内容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经济是一定时期内社会关系的客观反映
婚姻家庭不仅实现着人口再生产的职能,而且在社会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
本文从婚约的效力、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重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离婚时的子女抚养财产纠纷等五个方面论述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
[关键词]:婚约的效力同居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重婚财产纠纷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一、关于婚约的效力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
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在我国,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没有法律约束力,无人身约束力,可凭双方或一方的意愿随时解除
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等于可以视婚约为儿戏,以不负责任的态度轻率地订立和解除,更不允许以订婚为名索取钱财或玩弄异性,否则,应视其情节依法处理
对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解决
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受的财产,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
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原则上应归还受害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以结婚为目的所为之赠与(包括定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对婚约期间无条件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
总之,应本着公平、公正、互谅谦让,团结友爱的原则妥善处理这类财产纠纷,它从侧面也折射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魄力和气度
对于未同居生活的,或给一方家庭造成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二、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