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基层的组织,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重心
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根本的、基础的就是要靠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全面进步
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生力量,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所赖以生存的基础先天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甚至在部分乡镇出现了有名无实、名不符实的边缘化倾向
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充分、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不仅关系到司法所的未来走向,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兴衰
下面是我对当前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所编制不足,“缺编少员”现象仍旧突出
虽然目前我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得以大力充实,初步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
但是基层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无论是哪一项工作,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
但是,全市专职司法助理员平均还达不到每个所1名(有部分司法所还是无人所),无法应对日益规范、复杂、繁重司法行政行为
二是司法所工作经费匮乏,致使工作人员干劲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我市自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以来,各所在软硬建设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司法所办公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司法所工作运转极为艰难,这是一直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影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技能,才能正确、高效地履行好工作职责
可是我们的基层司法行政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