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中心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现将XX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如下: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基本形势1至6月,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道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占市政府下达控制目标13人的30.77%;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200%,占市政府下达控制目标7人的42.86%;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上升100%,占市政府下达控制目标1人的100%。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二、所做的主要工作(一)以宣传贯彻两个《意见》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县、乡镇政府分别调整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主任,政府副职均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并继续实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仔细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的第一责任以及领导带班下井的现场管理责任,加大了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县政府与乡镇、县直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作为行政一把手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继续实行“说清楚”制度、“黑名单”制度、“一票否决”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二)以“打非治违”为推手,扎实开展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1、深化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从5月8日起至5月20日结束,联合各产煤乡镇,成立了五第1页共6页个煤矿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组,每组配备一名专家,对全县47家煤矿逐一进行排查,共排查隐患900余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47份,及时发觉并消除了大量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二是充分发挥瓦斯监控预警机制,严防煤矿瓦斯事故。1月至6月,县监控中心监测超限报警343次,发送报警提示短信息1500余条,县安监局和抢救队根据报警情况及时出警9次,及时排除了隐患,化解了险情,有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三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煤监局对铁炉湾煤矿、中坪河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分别处予53万元、5万元的罚款。2、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一是开展磷矿企业安全检查,从6月18日开始,成立了三个检查组,每组配备一名专家,开展磷矿企业安全检查。共排查隐患200余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21份。二是加大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于3月5日,3月13日,分别组织乡镇分管领导、部分安监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赴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等地考察学习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尾矿库建设及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推动企业高标准、高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全县涉及爆炸性和“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21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0份,现场检查记录1份,查出隐患120余条。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检查,共检查企业40多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2份。现场检查记录2份,查出隐患150多条。4、加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监管力度。一是法律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制定出全县XX-XX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五年调整规划。确定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XX年控制在380家以内,XX年控制在350家以内,XX年控制在340家以内。二是积极协调兴安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整体搬第2页共6页迁,针对兴安烟花爆竹原批发仓库存在外部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等重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按国家二级标准兴建一座2500平方米烟花爆竹仓库,该项目安全专篇已通过审查,正在建设中,年底可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检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共检查经营户500余家,没收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价值1万余元,出具收缴凭证10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三)以“科技兴安”工程为支撑,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以井工矿山“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储油罐等设施阻隔防爆技术、化工高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大安全科技推广力度,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县科技投入已达1000万元以上。10家煤矿企业完成“六大系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