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由于现金流及相关指标在信息披露规则中逐步完善,现金流指标受到监管部门重视,我们有理由怀疑具有利润操纵动机的公司开始兼顾现金流的操纵
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流量操纵现象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王啸概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8年颁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一号中指出:“编制财务报表,应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信息
所提供的信息要有助于他们估量有关企业期望的净现金流入量的数额、时间和或然性
”该公告第一次将现金流量提到了如此高的地位,是决策有用性这一公认会计原则使然(汤云为,1997)
尽管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坚持声称“权责发生制会计产生的会计盈余及其组成数字与现金流量相比,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业绩”,但这个假定从未在经验研究领域获得强有力的支持证据
权责发生制会计招致的估计误差(estimationerror)和人为操纵(manipulation)等问题,却经常遭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批评
相比之下,现金流量的产生过程较少存在酌量余地,具有较强的可验证性
尤其在甄别收益质量和预警财务困境方面,现金流量的有关指标往往凸现重要价值,我国的银广夏事件、美国的安然事件就是明证1
然而遗憾的是,现金流量数字也并非没有被操纵的可能
现金流量表准则本身在区分经营活动和融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方面存在模糊之处,这就为故意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简称经营现金流)提供了酌量选择的余地;企业还可以通过提前或延后支付经营款项,影响当期现金流量净额
随着现金流指标在我国信息披露和会计监督中的重要程度提高,我们有理由警惕现金流数字开始受到公司机会主义行为的染指
本文按照以下逻辑展开讨论:首先讨论上市公司现金流操纵的动机,接着对现金流操纵进行分类和进行案例分析,随后以2002年发行新股的公司为研究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