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給付結構共構下現金給付之探討-以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為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林志鴻12005/5/20發表於「女性照顧:國家、社區、家庭」國際研討會(Taiwan/CanadianSymposiumonWomenandFamilyCare)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主辦
(2005/05/20)大綱一、研究問題與旨趣二、德長期照護保險多元選擇可能之現金給付三、現金給付之性質、架構與實施四、實施之配套五、結語1本研究接受國科會補助,計畫編號:NSC89-2412-H-194-009,謹此致謝中文摘要本文主要探討德國長期照護保險現金給付之結構、意涵、申請程序、要件、配套措施、以及其在整體制度中之位置、性質、功能與實物給付之關聯等議題
認為德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現金給付不是只給現金了事的不負責任給付項目
而是指長期照護保險人,於其法定保險給付項目中,在實物給付之外,另行提供被保險人現金給付之選擇權,由被保險人依法定應得額度,自行購買或支付服務費用給照護提供者而言
在周延考量以及從照護需要者與照護提供者雙重配套措施設計下,與實物給付形成照護分工而又具互補作用之有效良好給付項目
在照護需要者與非專業照護提供者所行之關係為非僱用關係
照護保險現金給付常被質疑其作為長期照護制度給付之關鍵在其容易引起道德危險、照護品質不足,以及容易限女性於照護牢竉之枷鎖中
但就德國制度實施經驗而言,這些質疑應該在現金給付申領要件、制度管控以及品質確保程序之中,以及連結現金給付與實物給付形成多元照護給付結構,以照護需要者照護自主選擇權為基礎之長照保險制度下,應該能夠將其如上之缺失加以有效降低
而其正面功能,如維護非正式照護部門照護功能、家庭照護有酬化、廣開照護多元人力參與照護服務之提供,以及彈性協調未來照護需求因戰後嬰兒潮老化高峰後可能出現照護需求減少下,過度投資之問題
周延而有充分考量與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