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1
1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如何理解术语“质量”1、质量是对程度的一种描述,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形容2、特性指“可区分的特征”
特性可以有各种类型,如物理特性(机械性能,电性能或化学性能);感官特性(气味、手感、噪音、色彩等);行为特性(礼貌,诚实,正直)时间特性(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功能特性(速度)
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
“固有的”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如螺栓的直径,机器的生产率
有的产品只有一类固有特性,如化学试剂只有一类固有特性,即化学性能;而彩色电视机则有多类固有特性,如物理特性中的电性能,安全性等,感官特性中的视觉等
赋予特性不是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而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如保修期)等特性
不同产品的固有特性与赋予特性是不相同的,某些产品的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些产品的固有特性
如供货时间和运输方式对硬件产品而言属于赋予特性,而对运输服务而言就属于固有特性
3、要求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①“明示的”可以理解为是规定的要求
如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或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
②“通常隐含的”是指组织,顾客和其它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例如:银行对顾客存款的保密性,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
一般来说,顾客或相关的文件(如标准)中不会对这类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供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进行识别,并作出决定
③“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如我国对于人身,财产的安全有关的产品,发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行政规章或制定了代号为GB的强制性标准,如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