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发展和完善思考*市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疗费”(以下简称“两费”)保障机制在20世纪90年代建立
在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领导、关心下,经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努力和密切配合,离休干部的“两费”保障机制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走上了一条制度保障、有章可循、管理到位的良性运行轨道
一、*市“两费”保障机制的运行情况一是离休费,早在19*年,*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保障机制就已经建立起来了,离休费由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负责发放,19*年建立了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纳入市社保社会化发放
二是医疗费,*市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19*年3月,实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全部参加医保;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在当年启动时,作为企业的试点单位——市化建系统所属单位列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经过一年的试行,19*年5月起,将尚未参保企业单位中的离休干部单独参加医保
目前,*市有离休干部301人(不包括垂直条线和外地安置在昆的离休干部,下同),其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183人,企业单位离休干部118人
由于财政支持机制的加强与完善,*市离休干部的“两费”及其他政策规定享受的各项生活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到位,无一人拖欠
二、通过引入“三个机制”,进一步确保“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一)、进一步强化政策规范机制,探索“两费”保障机制的长效约束机制
完善的保障机制要靠制度来维持和保障
一方面,*市遵照(苏办[1*9]53号)、(厅字[*]61号)、(苏办[*]73号)、(苏办发[*]2号)等文件精神,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离休干部的“两费”进行全面保证;另一方面,*市在*年出台的《关于批转〈*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45号)文件规定,“转改制事业单第1页共6页位中离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