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的并表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资产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以下简称集团)
附属法人机构是指由资产公司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以及按照本指引应纳入并表监管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表监管是指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集团的资本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指引对资产公司进行并表监管
第五条资产公司并表监管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
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资本充足性和杠杆率管理,以及大额风险、流动性风险、重大内部交易等状况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分析,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价
第六条银监会通过与国家相关部门、境内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建立的监管协调机制,协调监管政策和措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
第二章并表监管范围第七条银监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资产公司的并表监管范围
第八条资产公司投资的法人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并表监管范围:第3页共32页第2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2页(一)资产公司直接或子公司拥有,或与其子公司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