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监管)整治措施篇一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1
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实现全覆盖
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告知承诺制度、定期巡查制度、问题隐患清单制度、飞行检查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一步完善
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75%以上,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整治重点(一)“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
(农业股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整治方案见附件1)(二)“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整治,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
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