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农村两委关系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村各种利益关系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特别是第五届村民委员会直选以来,一些地方由于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够深入,对村“两委”职责认识不清,村务工作运作不规范,出现了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问题
部分村委会干部片面理解“村民自治”的内涵,不能自觉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
少数村党支部不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家长意识严重,工作上大包大揽,搞“一言堂”,伤害了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这一矛盾和问题导致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直接削弱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深入推行“一制三化”工作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一、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制三化”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一制三化”即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
在推行过程中,必须正确理解其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其主要特点和要求
第一,坚持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其实质是突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村党支部应定期研究村委会工作,认真分析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帮助村委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通报重大村务事项,听取意见,统一思想,为村委会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支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调动和发挥村委会的积极性
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重大事项提前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党支部组织并主持“两委”联席会议
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实施领导,不是搞“家长制”、“一言堂”,更不是村支第1页共7页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