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促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第四条本规则所涉专门语,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五条可转换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遵守本规则
本所依据国家证券法规的规定和本规则对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第六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参照A股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上网发行费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0
第二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第七条申请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一)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开发行;(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1亿元以上;(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在3年以上,但不超过5年;(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五)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市申请书;(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文件;(三)本所会员署名的上市推荐书;(四)上市公告书;(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报告;(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资金到位验资报告;(七)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文件;(八)本所登记公司出具的可转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