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党风廉政工作要点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关于“三年重建,五年跨越,七年建成小康”的开局之年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利益、改进干部作风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一)加强对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纪委要组织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
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育活动
结合抗震救灾各阶段实际,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自我教育、帮助教育、相互教育,比实践本领、比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比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办法为主要形式的“三学习三教育三比试活动”,引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抓好抗震救灾各阶段政策落实,确保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