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细则[精选]解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一、核实工作的目的要明确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26号文]《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XX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二、核实工作与详查工作的区别详查工作是对经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XX县区(床)做出是否有工业价值的评价,为能否进行勘探或矿山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核实工作应系统收集、整理XX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核实报告要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核实工作的实质是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XX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XX县区资源储量
三、核实工作的重点1、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
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
2、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
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
3、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第1页共4页实,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
已生产矿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