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农民综合补贴实施意见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粮食综合补贴的原则;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粮食综合补贴的对象;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分配依据;粮食综合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粮食综合补贴实行全过程网络管理;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工作责任制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补贴原则,坚持向主产区倾斜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一次发放的原则、坚持政策稳定的原则;资金来源,粮食直补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安排,其中各市负担的粮食直补资金由各地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安排,对粮食风险基金不足或余额较低的地区,继续由省给予适当补助;补贴对象,全省范围内从事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劳教系统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分配依据,各市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规模的确定、各县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规模的确定、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分配依据、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按照全县粮食综合补贴资金总规模和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计算全县亩均补贴标准(不得低于上年标准),并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必须按全县统一标准兑付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管,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补贴资金采取省按规模核拨,市县据实兑付办法、为避免截留、挪用、扣款等问题、健全粮食综合补贴公示制度、兑付粮食综合补贴资金,要向种粮农民发放《种粮农民综合补贴通知书》、健全粮食综合补贴基础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粮食综合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发放工作周报及通报制度;补贴管理,完善补贴网络数据、核实录入补贴面积,输出补贴面积公示表进行村级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调整录入最终补贴面积分户数据,核实录入农户补贴存折账号、各乡镇通过补贴网络按照全县统一标准计算分户补贴金额、农业部门按照补贴发放明细表逐户发放补贴通知书;工作责任制,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市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综合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各市政府要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