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经验交流交流一:XX省人民检察院刘选如何撰写好公诉案件审查报告2002年10月,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说明》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对于规范审查报告的制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北京地区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水平,提升案件审查质量,XX省院也出台了《关于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意见(试行)》2007年和2008年,XX省院连续两年对全市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进评查,带动了公诉部门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下面,我按照高检院《制作说明》和《样本》的大致顺序,简要介绍一下XX省公诉部门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不成熟做法,与同仁们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一、案件审查经过部分此部分主要包括收案、告权和案件退补及延长审限几项内容
设置这部分的意义在于防止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错误,这部分内容的撰写质量,能反映承办人办案的责任心
撰写这部分内容是,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对告知权利义务要写清楚,说明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告权
(2)对审查报告模板的内容要与本案进行比对,不要照搬
比如,有的案件根本没有被害人,不存在被害人告权问题,但在审查报告中却叙明对被害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告知;盗窃案等不存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审查报告却叙明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已告知有关权利
(3)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对退补侦查是否超期予以说明
二、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诉讼过程部分此部分的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科劣迹、案件侦破过程、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强制措施情况及赃证物移送情况
设置此部分的意义在于,对案件的程序性问题进行监督,考察承办人对于程序性法律规定的理解、掌握和运用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部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不能只叙明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的身份,还要注意叙明其身份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