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推动、民政主办、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二、参保条件和方式(一)保险主体和对象
保险主体为本县范围内具有本县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
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用于日常居住且正在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
保险合同由县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统一签订,保费数额由县民政部门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一是两年(含两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附属建筑物及装潢、室内财产、室内附属设施(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三是房屋漏雨;四是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厕所、禽畜舍、柴草间、杂物间、简易搭盖间;五是独立于生活住房之外,专门用于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店面、作坊;六是正在建造的房屋;七是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二)保费标准、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保费标准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8元,其中农户交费2元、政府补助6元
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保险金额为每户10000元
(三)参保方式
县民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农户参保,各乡镇民政所负责收缴农户应交保费,逐一登记造册,并统一上交至县民政局,其余保费由省、市、县民政部门共同负担
县民政局将保费及清单一并交付至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给县民政局统一出具保险单等相关手续
三、赔付条件和程序(一)赔偿条件
由下列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由保险第1页共3页公司负责赔偿:一是火灾、爆炸;二是洪涝(包括暴雨、洪涝、山洪灾害等)、风雹(包括冰雹、大风、龙卷风、雷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