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为促进我县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挖掘我县“四古”文化(古村落、古祠堂〈古戏台〉、古矿冶、古寨堡)资源,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县委批转的《政协**县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县政协副处级干部邓启昆的带领下,7至9月,县政协文史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士,对我县“四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四古”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和现场察看了部分“四古”文化遗址现场,听取县文物管理和旅游等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士进行座谈,并外出学习考察
通过调研,深入了解我县“四古”文化旅游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四古”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现状(一)我县“四古”文化基本情况1、古村落文化内涵丰富
我县古村落形成年代主要为三类,一是指元代以前建成,至今尚保留较为完整的村落建筑;二是指明代的建筑;三是指清、民国时期的村落建筑
2012年5月,我县组织住建、文物等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要求,对保护比较完整、富有特色的一些传统村落进行调查摸底,选择性登记了20余个,其中符合文件标准的村落12个,分别是**等,这些村落整体性保存良好,且富有地域特色
其中我县**等村落已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他村落的申报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古文化遗址13处,古建筑77处,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特别是**的发现,均为震惊全国的重大发现
我县古村落历史源远流长,古村落布局星罗棋布,村落风格多姿多彩,村落文化底蕴深厚,见证了元、明、清、民国的建筑发展脉络,传承了古朴的风俗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