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危机影响劳资纠纷问题的调研报告一、劳资、经济纠纷的特点(一)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其他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维护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拖欠工资纠纷案件多
绝大多数劳资、经济纠纷是由于劳动者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被侵害,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致
劳动报酬是引发劳资、经济纠纷的第一原因,其次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再次是自动离职或辞职
(三)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
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集体争议呈现突发性强、人数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四)寻求解决的途径转变很大
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往往不自愿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集体上访、封堵政府机关,甚至有集体堵塞道路交通的行为发生
(五)涉及利益的人员多,规模不断扩大
如2009年1月份来访中有11批集体访反映劳资、经济纠纷问题,人员最多的达22人
二、劳资、经济纠纷产生的原因(一)经济萎缩,利益矛盾冲突复杂
一些合同无法履行,拖欠工程工资无法兑现
一些企业停产、倒闭矿产,债权难以实现等产生劳资、经济纠纷
(二)管理监控环节薄弱
如有的企业用工不规范,无用工合同,有的工程是层层转包
(三)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有的民工已半年未付工资,才来申诉,有的没有工资结算单
(四)承包商为转嫁风险损失
有的承包商以未领到工程款为由,拖欠民工工资,把矛盾推向社会、交给政府
(五)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有的用人单位忽视法第1页共3页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有的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条款显失公平,导致劳资、经济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劳资、经济纠纷的对策(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