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第一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意义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财政总预算会计简称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是国家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和执行结果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任务(1)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
(2)调度财政资金
(3)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
(4)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
(5)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准则第二节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一、会计科目各级总预算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图表3—1二、会计凭证I.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载明其经济业务完成情况的原始证明
各级总预算会计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1)国库报来的各种收入日报表及附件,如各种“缴款书”、“收人退还书”、“更正通知书”等
(2)各种拨款和转账收敦凭证,如预算拨款凭证、各种银行汇款凭证
(3)主管部门报来的各种非包干专项拨款支出报表和基本建设支出月报
(4)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2.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录经济事项、借贷方向、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证明文件,它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记账凭证的格式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凭证不分收、付、转.一律用通用记账凭证
其基本格式有两种,见图表3—2和3—3
(2)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3)错误更正各级总预算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不得挖补、涂抹、刮擦或使用化学药水消字,应按规定办法更正
未登记账簿的记账凭证错误,作废后重新编制
已登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应采用“红字冲正法”或“补充登记法”更正
采用计算机做记账凭证的,用“红字冲正法”时以负数表示
三、会计账簿账簿是由一定的格式、互相联系的账页组成,以供会计人员在会计凭证的基础上,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