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特点及其影响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从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大致有如下几种形式:1.优惠贸易安排。这是市场经济一体化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间通过协定等方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规定其特别的优惠关税。2.单一商品的经济一体化。是指把某一特定工业部门置于一个超国家的高级管理机构控制之下。其权力包括为所有成员国规定生产配额,为多余工人的重新培训提供必要的资金,并且制定一些规则来防止不公平的竞争。例如,欧洲煤钢共同体、美加汽车产品协定、非洲木材组织等。3.自由贸易区。是指成员国之间废除全部贸易障碍,实现贸易自由化,但各成员国享有自决权。例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区。4.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完全取消关税等贸易壁垒,在各成员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关税同盟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前者与后者不同的是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采取共同关税,实行统一对外贸易政策。例如,东非共同市场。5.共同市场。是指以关税同盟作为基础,不仅在成员国间消除贸易障碍,实行贸易自由化,而且还允许技术、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流动,并制定共同的经济政策。欧洲经济共同体是最典型的例子。6.经济同盟。各成员国间不但商品与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移动,建立对外共同关税,还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和实行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社会政策,通过实行统一的经贸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并使之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7.政治同盟或完全经济一体。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也是其最后阶段。在此阶段,区域内各国真正成为一个国家,一体化中央当局不仅统制货币与财政政策,而且还有一个中央议会,它拥有一个国家政府的全部权力。欧洲经济共同体1988年提出在1992年实现“大市场”的目标,就是向这种一体化方向发展。另外,还有些区域性集团组织形式,例如,东南亚联盟就是一个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合作的组织。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决不仅限于上述几种,随着国家间经济合作的加强与协作内容的增加,还会出现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本章第三节探讨的中国及其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就是一种新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尽管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各异,但还是具有一些基本特点。1.地理位置毗邻或基本相邻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的一个主要特点。这是因为国土毗邻的区位因素可降低交易成本,因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与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运行机制经济管理体制基本接近。3.社会经济制度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区域经济组织集团成员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经贸政策以及长远的战略利益基本一致。4.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各成员国的文化环境其中包括宗教信仰、文化习惯、生活价值观念等相互认同,如果在文化环境方面相差甚远,也很难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5.从国土面积和人口规模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都是一些中小国家。只有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才能扩大其生产规模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解决其国内市场狭小的问题。上述从理论上概括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特点,在现实当中已经开始有所突破。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方面的差距正在拉大;再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首先是一些政治经济大国建立的区域经济集团,甚至社会制度和经济管理体制迥异的国家也有可能朝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向发展。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点在于地理位置邻近和实行开放经济。三、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影响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1.区域经济一体化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动,世界经济经过长期的区域集团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前已形成西欧、北美、东亚三大板块格局。这三大板块具有经济发达、生产高度社会化、对世界经济和国际经济关系影响极大、辐射能力强且合作与竞争激烈的明显特点。目前三大板块正在向世界“三大经济圈”演变,显示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