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会贯彻执行《工会法》自查情况汇报市总工会:接到贵单位《关于开展〈工会法〉自查的通知》,我镇工委会对镇内各基层工会贯彻执行《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了如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工会组织规定执行情况我镇非公有制企业都100%成立工会,做到新成立一家企业就组建一家工会。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都没有阻挠职工建立工会的现象,也不存在随意撤消、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任职期间都得到应有保护、领导重视。二、工会权利和义务规定执行情况镇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镇内非公企业都签定了集体合同,很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利益。参与“三同时”进行监督,联合劳动部门下厂、下企业进行争议调解,参与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镇政府与工委会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使镇政府更快更好地了解到广大职工的思想动态,以便制定各种措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地方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工会经费和财产规定执行情况我镇各基层工会都按时交纳会费,无拖欠、拒不拨缴现象。镇工委会和各工联会都有办公场所,镇工委会和一些办公条件较好的村还设立了工会独立办公室,不存在侵占、挪用、任意调拨工会财产、经费和不动产情况。四、我镇职工学习贯彻《工会法》情况镇工委会和工联会大力宣传《工会法》,发动广大职工学习《工会法》,使职工认识到自己应有权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职工明确到所应履行的义务,为企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作出贡献。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