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工会参与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XX县区总工会2010年5月7日根据XX市总工会法律部的工作安排,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情况,近日,市总工会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部分企业,采取座谈、走访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XX县区辖7镇3乡,一个街道办事处,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区
全市共有基层工会委员会819个,其中独立基层工会196个,基层工会涵盖单位2540个,职工77067人,女职工2
9万人,农民工3
5万人,专职工会干部678人
从本次调研情况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较高,发挥一定作用,小型非公企业建制率低,且调解人员多为兼职,不能积极主动维权,尚行不成有效的维权屏障
但从总体上看,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处组织能够积极调处劳动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供了保证
二、主要成果一是普遍建立了工作制度
各级工会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订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建立了工作制度,多数企业都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
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成立、工作职责、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工作制度进行了规定,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化解了许多劳资矛盾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1完善了劳动争议预防组织网络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贯彻了“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方针,使大量的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发挥了调解组织的作用
市总工会早在2004年,就在市司法局聘请了两名法律顾问,帮助职工解疑释惑,解决第1页共5页和调处职工遇到的法律问题
近几年,市总工会把工作重心向街道、乡镇和小型非公企业延伸,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对预防劳资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系统和各协调小组工会超前预测,争取做到“问题不出辖区,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