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XX]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市容管理局),XX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3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XX〕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XX〕15号)等文件精神,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武进担任,成员包括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建设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勘察设计处、环境办、风景园林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单位,下设办公室(挂靠厅安办),具体牵头开展此项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1页共6页(一)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
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