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村民自治的制约因素分析报告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
我国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导致有些地方村民自治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村民自治的面临的制约因素村民自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为中国农村找到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
然而要在中国农村建立现代民主自治模式,却非一日之功
村民自治在某些地方实行起来困难重重,制约因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基层政府不愿放权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使得基层政府就失去对村委会的人事、经济等大权的控制,这是某些基层政府不愿看到的
所以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了十多年,但由于很多地方基层政府放权不充分,很难真正意义上体现村民的民主自治
(二)村两委关系纠缠不清
计划经济时代,村两委都是基层党政的执行机构,加之党政不分矛盾不大,但在村民自治中,两委的冲突就凸现出来
这一方面造成村领导班子缺乏协作精神,权责不清,遇事或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形成管理效率低下和官僚主义现象
另一方面降低了村委会和党的威信
(三)农民的民主意识比较淡薄
一是农民的参政意识不强
落后的自然经济在生产关系上是狭小的、封闭的、隔绝的,由此而产生的小农思想,使很多村民对村民自治漠不关心
二是缺乏村民自治的经验
在我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等民主治理机制,村民自治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村民的技术素养都还有待改进和提高
第1页共2页二、破除制约因素促进村民自治走出困境的对策(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
1、促进“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
政府要从市场交易、乡村社会中收缩回来,加大对乡村的指导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