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方案1
0一、指导思想1-1通过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建设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教育信息化示范性学校,增强其辐射功能,带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向纵深发展,推动苏州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应用迅速成为现实,促进应用质量迅速有效提升
1-2通过动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引导学校把教育信息化的重点转到应用上来,积极贯彻《新课程改革实施纲要》精神,培养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创新型人才,促进苏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新飞跃的到来
1-3通过动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向标准化、常规化、动态化方向深入发展,形成苏州教育信息化特色,为培养21世纪创新型人才提供机制保证
二、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机构与标志2-1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机构分别由市、区(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电教部门和信息中心负责
2-2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的标志、标牌、证书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
三、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方式及其程序3-1评估方式:⑴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实行学校自评自荐、区(市)复评推荐和市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⑵市级评估采取网络环境验收与实地考察调研相结合的方式;⑶评估验收重点考察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方面的突出成绩与其业已实现的辐射影响功能;⑷采用项目积分制进行评估验收
3-2评估程序:⑴各学校首先根据评估标准组织本校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达标评估,根据自评结果决定是否向区(市)申请申报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⑵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信息化业务部门组织评估组对各申报学校进行复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学校,由区(市)评估组择优推荐申报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⑶苏州市教育局督导室、苏州市电化教育馆、苏州市教育信息中心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验收
四、评估指标4-1领导与组织4-1-1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