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办理程序一、审批事项:计量授权二、法律依据:《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办理范围:1、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授权;2、申请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四、授权条件: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5、根据实施《计量法》和量值传递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
6、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五、审批程序:计量授权审批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受理、考核、决定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祥见申请授权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2、受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申请单位
3、考核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报请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或者自己主持考核
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4、决定和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