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服务职工活动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工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把“创先争优”和“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引向深入,根据上级工会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以下简称“服务职工活动”)的具体要求,现就在我市工会开展服务职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和主要意义开展服务职工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满足职工群众新期待的内在要求;是开展“创先争优”和“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延伸;是贯彻落实中央、全总部署和要求的具体形式和有效载体。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服务职工活动主题,切实增进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在推动全力打造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阔步迈进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市工会十五大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二、活动主体、方式和范围活动主体。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全面参与活动。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要深入企业,企业工会干部要深入车间、班组。活动方式。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座谈会;召开职工座谈会;开展个案访谈;入户走访、慰问困难职工;问卷调查(包括网上问卷及开设意见建议箱);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机关干部驻点任职等方式。服务范围。重点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困难职工多的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工会工作薄弱的企业和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职工群第1页共5页体。三、活动主要任务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照市工会十四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将要召开的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统一部署,紧扣发展主题,强抓“两个普遍”,加大困难帮扶,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创新精神,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推进全面转型和富民强市大业中作出新贡献;在突出服务社会和谐,维护职工权益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彰显新作为;在突出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协助党政改善民生中取得新成效。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对劳动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影响,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非公企业、改制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采取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个案访谈、入户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等方式,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关系变化以及职工思想动态、精神文化需求、生产生活和权益实现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职工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举措等,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树立通过劳动推进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坚定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广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积极回应职工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努力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总结推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典型经验,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着力推动解决困难。推动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解决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安全生产、住房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第2页共5页实际问题。对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工会应积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力争在企业层面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妥善解决;对于一时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向职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带有倾向性和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