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民生工程建设意见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和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职工民生,促进“四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广大职工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省市委提出的要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扎实推进“创业创新,促以港兴市、全面跨越”总战略的重大举措
工会组织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把关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当前,各级工会要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市委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重大决策战略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民生,关爱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职工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工会服务职工民生的总体目标围绕市委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把服务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抓好“积极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加强帮扶救助”、“保障安全健康”、“繁荣职工文化”等五项改善职工民生工作,让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工会改善职工民生的基本原则找准定位、积极作为
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推动党和政府改善民生重要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改善职工民生的合力,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1页共7页以人为本、服务职工
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增强为职工服务的意识,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