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中心管理办法文章标题: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中心管理办法XXX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中心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工会要以第一责任人身份做好特困职工的工作,不使一户特困职工因生活过不去而发生以外”的工作要求,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化、制度化和经常化,适合X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援助机构成立XXX总工会特困职工援助中心,隶属XXX总工会**部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由XXX总工会工作人员担任
一、援助原则1
互助互济,拾遗补缺的原则
群众的事情群众办,为生活过不下去职工构筑一道补充保障线,是对国家基本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
援助不援懒的原则
对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者,不与救助
随时申报,随时审查核实,一次性给予援助
公开透明的原则
本《办法》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并设立热线救助电话
各基层单位工会审核上报的生活过不去特困职工名单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三、援助对象因丧偶
大病、伤残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任何生活来源或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存的职工家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援助对象范围:1
超计划生育的;2
违反法纪的;3
已经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四、报批程序2
单位调查核实
所在单位工会必须派员上门走访并到当地居委会了解情况,调查核实后基层工会和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第1页共2页章并逐级上报
XXX总工会申核并发给一次性援助证,凭证到XXX总工会特困职工生活援助中心领取救济金、援助物资
五、援助方式1
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助;2
帮助解决生活出路;3
组织送温暖服务
六、资金来源1
职工个人捐款;2
企业和社会捐赠;3
XXX总工会自筹;4
上级工会补助;5
政府拨款;6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具体操作由XXX总工会业务一室负责,援助热线电话分别为:白天电话÷÷÷÷÷;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