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地方会计管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一、何为会计管理体制会计管理体制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控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以及据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会计规范。会计活动是由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客体(经济活动)、会计行为标准(会计规范)3个要素所构成的,因此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均由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规范管理体制及会计规范本身3部分内容构成。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一般包括对会计人员的资格的确认、工作职权的规范、会计人员的任免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确认、执行业务的条件、范围和工作规则等。会计规范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上。不同的国家、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方式是不一样的。会计规范是在会计领域内起作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公认性、统一性、客观性、广泛适用性和反复适用性。作为一种标准,它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如何工作的问题,为评价会计工作提供客观依据;作为一种机制,它是保障和促进会计活动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种制约力量。综观世界各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集中与立法管理型;另一种是自我管理型。所谓集中与立法管理,是指政府积极参与会计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和手段来进行,而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活动的管理中不占主导地位,只起着协助政府管理会计活动的作用,如法国、日本、德国等。所谓自我管理,是指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较少,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对会计活动的管理完全交给会计职业团体自行管理,英国、美国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两种会计管理体制也逐渐趋于相互融合。集中立法型国家在部分吸取“自我管理”的合理因素,而“自我管理型”的国家也部分吸取集中立法的内容,双方的差异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二、地方会计管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政府之所以要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是因为它是国家干预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家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的过程也就是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过程,这一过程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环境有着深刻的天然联系。新中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是和我国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紧密相关的,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它是伴随着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其具体历程大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1.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时期与这一时期以高度集中统一为主要特征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按行政隶属关系适度分级管理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相配合,我国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也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其主要内容是:中央财政部统一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各级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各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管理本企业、本单位的会计工作。2.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时期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主要标志,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我国的“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也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修订并颁布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职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内设机构——会计制度司在1979年1月得到恢复;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会计管理机构也得到恢复;198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1991年7月,《会计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颁布对我国新时期会计管理体制作出了明确、完整、系统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已趋于成熟;1994年2月和1998年7月分别进行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中对政府管理会计职能的调整使我国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更加趋于完善。伴随着国家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与发展,各级地方政府的会计管理体制也得到同步建设与完善。与此同时,各地还从本地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