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工作规则11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总经理与董事会签订任期责任书、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拥有履行职责、承担义务相应的管理权和代理权
第四条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应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总经理任免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若干名
统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按照法定程序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按照法定程序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的规定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正常的选聘程序
第七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执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总经理的任免履行法定的程序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任期内不应随意变动,若确需要调整,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十条任期未满而失职的总经理,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予以解聘,其他任期未满而失职的经营班子成员则由总经理第1页共11页提议,由公司董事会予以解聘
第三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第十一条总经理人选必须具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并取得安全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条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不得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