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xc1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业务办理规程XX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号:na863612221设立依据1
1《XX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
2《XX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五条
3闽价[2003]房208号
42012年XX县区政府第二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包括以下项目建设单位:a)XX县区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b)市区规划区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校XX县区新建民用建筑;c)各重点设防镇镇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
3办理条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确因建在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b)该项目应建人防面积小于140平方米
4申报材料申请易地建设应提供以下材料:a)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报告;b)《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d)盖有规划局审批章的设计文本;e)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f)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g)若应建人防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指的是勘察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易地第1页共4页建设防空地下室工程地质论证表》一式二份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程序6
1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并出具相应表单:a)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符合q/nazw202
4—2013要求的《受理通知单》;b)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符合nazw202
4—2013要求的《不予受理通知单》;c)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符合nazw202
4—2013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