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目录概述范围定位目标意义概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文件批复,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第一个获批的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
《规划》的批复实施是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积极推进陆海统筹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范围规划主体区范围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及滨州市的无棣、沾化2个沿海县所属陆域,海域面积15
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
4万平方公里;山东省其他地区作为规划联动区
定位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核心区、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目标到2015年,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海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完善,率先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建成海洋经济发达、产业结构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蓝色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意义加快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有利于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维护国家战略安全;有利于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完善我国沿海整体经济布局;有利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海洋经济国际合作水平,深化我国沿海开放战略
陆海空间布局全面优化调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摘登·布局篇提示:提升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聚集集聚区核心地位,壮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海洋产业聚集集聚区和鲁南临港产业聚集集聚区两个增长极;优化海岸与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构筑海岸、近海和远海三条开发保护带;优化沿海城镇布局,培育青岛-潍坊-日照、烟台-威海、东营-滨州三个城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