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股份回购制度之思考股份回购(StockRepurchase)是指公司基本特定目的,以公开或协议方式将巳发行在外的自身股份重新购回,从而使公司减少发行在外股份的行为
该制度的出现首先是在美国,21世纪70年代初,美国公司为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管制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由于这一制度有其内在的优越性而迅速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
并成为国外上市公司所广泛使用的一种公司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的不规范与市场主体的不成熟,中国证券市场上题材和概念的炒作之风盛行,然则假以发展的角度审视这些不断推陈出新的题材,概念,会发现它们中的一些在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之一就是以云天化,申能股份为代表的“回购概念股”
⑴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工具,是国外公司企业经常使用的资本运营手段和经营策略
但是相对于尚处发展阶段的中国证券市场则是一种金融创新性质的探索与尝试,创新往往意味着对旧制度的规避或突破以及新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这其中就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特别是有待于从其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方式上进一步进行完善
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既有的股份回购制度中相关规范进行反思与评价,从而建构一种既适应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股份回购制度
鉴于我国目前关于股份回购在立法上极为简单、粗糙等不完善性,且滞后于形式的发展
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巳成为我国利用股份回购制度实现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展证券市场的桎梏
笔者试从结合各国对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现有对股份回购的规定具体国情等进行综合分析
从而对健全我国股份回购制度提出一些浅薄的看法和建议,还为当前审理股份回购引发的案件提供一点参考
一、股份回购制度的价值功能分析对股份回购制度功能的正确认识决定了股份回购立法的价值取向
当前世界各国一般认为,在一个成熟资本市场,股份回购制度一般具有以下价值功能:通过股份回购,调整财务杠杆,优化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