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本人经过观察调查发现施工企业(特别是项目部)目前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存在很大的管理风险,风险的防范和风险的控制意识很簿弱;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无能力作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责任无法在工程施工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形成管的不用,用的不知
管理风险+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其他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亏损风险的防范的重点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3
分包工程风险防范(转包和挂靠)4
项目经理在履行施工合同中应注的问题(风险)5
工期(无论签证还是索赔,一定不要忘记工期)6
正确利用诉讼、仲裁方式保护合法权益7
保险为此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对合同严密性、规范性加以认真研究,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注重履约过程风险的控制
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立即由项目部牵头制定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方案,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索赔、造价、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及违约的预防等内容;做到有意识、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措施、有预防、有控制、有检查、有论据
对于不同项目不同的建设单位,会有不同的效果
以下我们讨论一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方案(经本人收集、摘录、引用案例及书集资料整理,因时间仓促未经校核、文中有错别字敬请辨改):一、变更或撤销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可撤销、变更合同情形:a
当事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时);c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案例]超过法定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不予保护纠纷案【基本案情】1992年9月9日.住总公司与华普科技签订《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建设北京市朝外吉市口小区14号楼华普商业发展大厦,该项目工程由住总司开发部包干承建,建筑面积暂定为6万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