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新方法研究——作业成本法研究教育成本是西方经济学者试图把经济学中的成本应用到教育方面的产物,是随着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提出来的
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尚处于初探阶段,对教育成本概念的认识、项目的划分及核算方法等都有待深化
此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按学生类别对高等教育成本作再划分的研究或探索几乎没有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费的开支项目构成学校的成本项目,高等学校所使用的成本项目一贯分为两大块,即人员性经费和公用经费
这种成本项目是以原有会计核算体系为基础设计的,它未能区分高校的费用与成本的差异,没有划清成本项目与非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其中包含着许多非教育费用,难以准确地反映高校的成本行为和成本水平
因此,有必要研究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新方法来准确的反映高校的成本行为和成本水平
一、关于高校的界定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
民办高等学校指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依照国家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或实施高等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对公办高校的性质来看,其属于非营利组织
所谓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有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
因此,公办高等学校应该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对于民办高校,一些学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民办高校都可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否实行该制度要根据其章程来确定,章程规定不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可实行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