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分管自查情况报告根据《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配套制定的《关于认真贯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委高度重视,对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我委于8月10日在全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对《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配套制定的《关于认真贯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黎洪波主任在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理清职责,细化分工根据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下发了县工信委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
凡涉及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属重要问题的,经分管副职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落实;属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按照该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执行
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较好预防了“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加大配置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我委按照党政正职“六个第1页共2页不直接分管”要求,根据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我委《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