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碳基金运作模式对发展我国政策性碳基金的启示字数:2916字号:大中小摘要:现有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倾向于完成低成本的大型项目减排,而较少关注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国家层面的政策性碳基金介入我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领域,调节和促进项目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本文在分析世界银行系列碳基金运作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其经验发展我国碳基金的政策建议。关键词:碳基金;世界银行;政策性金融中图分类号:F8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6-0043-03一、世界银行碳基金运作模式分析世界银行目前管理着12个碳基金,包括4个特别基金、6个国别基金以及2个面向2012年之后的新基金。世行的碳基金运作了十多年之后,进入了成熟期。目前世界银行管理的碳基金超过25亿美元。这些基金通过购买项目减少的碳排放量(或称“碳信用”),为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提供融资。世行碳基金的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从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中获益,通过建设碳减排市场支持可持续发展。特别基金包括原型碳基金(PCF)、社区发展碳基金(CDCF)、生物碳基金(BioF)和伞形碳基金(UCF)。国别基金则包括荷兰清洁发展机制基金(NCDMF)、荷兰欧洲碳基金(NECF)、西班牙碳基金(SCF)、意大利碳基金(ICF)、丹麦碳基金(DCF)、欧洲碳基金(CFE)。面向2012年之后两个新的碳基金分别是林业碳伙伴基金(FCPF)和碳伙伴基金(CPF)。1、用系列基金实现多元化功能。世界银行的系列碳基金是从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政府和企业获得资金,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购买节能减排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度。从而实现三个重要目标,分别是“增强发展中国家从温室气体减排市场中受益的能力”、“确保碳金融在致力于全球环境问题的基础上能够贡献于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建设、保障和发展温室气体减排市场”。世界银行用系列碳基金实现多元化的目标。在世行的系列碳基金中,4个特别基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培育京都机制下碳市场的形成和发展;6个国别基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帮助相关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履行《京都议定书》约束下的减排目标;2个面向2012年以后的碳基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推广近年得到重视的“从减少采伐森林和森林退化中获得减排的机制”(REDD)以及为后《京都议定书》时期的碳金融进行示范和探索。2、通过能力建设提高发展中国家发展减排项目的能力。世界银行建立了综合性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计划,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参与温室气体减排市场的能力。1997年世界银行与相关工业国政府发起了“国家战略学习计划”(NSS),在《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前就开始辅导部分发展中国家了解并熟悉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项目的程序、规则。2000年开始随着原型碳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和生物碳基金的发起设立,与这些基金直接相对应的能力建设计划(包括PCFplus,CDCFplus和BioCFplus)也开始运行。2005年至今,世界银行开始运作“碳基金辅助计划”(CF-Assist),整合了上述各个能力建设计划。用以协助对京都CDM和JI机制感兴趣的国家发展减排项目。实际上,作为世界银行于2000年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碳基金——原型碳基金本身也是一种对市场各方进行能力培育的机制。3、调节减排项目在地区和类型上的分布。世界银行碳基金尽力实现减排项目在地域和技术方面的平衡分布,与世界总体的项目分布相比,世界银行碳基金参与的项目在地区上更加均衡。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世界整体CDM和JI项目数不均衡地分布在东亚(50%)、南亚(25%)、拉美(17%)、东欧(2%)和中东(5%)。世界银行碳基金的减排项目数量则相对均衡地分布在东亚(21%)、南亚(13)、拉美(26%)、非洲(2l%)和东欧(18%,含中东的少部分项目)。世界银行碳基金减排项目在技术类型分布上与总体CDM和JI项目呈类似地均衡分布,包括水电(24%)、填埋气体(14%)、甲烷回收利用(8%)、造林和再造林(18%)、其他可再生能源(6%)和能源分配(5%)。4、示范和带动私营资本进入碳市场。世界银行碳基金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带动减排项目东道国对于低碳经济的投资。碳基金作为买方对其他资本方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当世界银行碳基金介入后,项目主会更容易得到当地金融机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