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应防止和克服向“机关化”倾向发展组织部门,是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担负着为科学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的重要职责
组织部门、组工干部的素质如何,作风怎样,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而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各项目标和任务,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取决于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抓落实的能力
因此,李源潮部长提出的大兴调查研究和抓落实之风,防止和克服“机关化”倾向,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地做到“三服务”,努力实现“两满意”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性
何为“机关化”倾向,顾名思义,就是说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工作不善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满足于在机关发发文件、搞搞布置,包括人事安排、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等都是靠行政式的命令,这样的一种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就叫“机关化”倾向
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会使基层单位、基层组织越来越多地承担着来自上面的各项任务和压力,疲于应付,有被“机关化”的倾向
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人事由上面分配决定;二是工作任务由上面布置;三是工作业绩由上面考核评定
基层的干部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作重心放在专门对付上面的各项考核、检查上,从而忽视或无暇顾及身边许多确实需要关心关注并解决的实事
脱离了广大群众,就会大大降低基层组织原有的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服务大众的社会功能
另一方面,组织部门的同志长期浮在上面,对基层的情况不熟悉,对群众的疾苦不了解,坐在办公室里搞指挥、关起门来抓创新、依靠文件抓落实,也就很难做到“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使组织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因此,组织部门迫切需要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出现“机关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