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总体风险状况分析和对策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快速发展,较好地维护了金融稳定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系统面临着更艰巨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一、金融业改革与防范风险的成效1997年9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构成巨大威胁
我国金融业针对金融秩序混乱、金融风险加大等突出问题,召开了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对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做出了部署,调整了部分金融管理体制,加大了对金融系统整顿的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了各种社会乱办金融的行为和金融犯罪,促使金融秩序明显好转,为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我国为适应加入WTO后的需要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系统竞争力的新形势,召开了第二次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实现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框架,对于完善金融法制、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已形成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
截至2004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资产(本外币)达31
49万亿元,证券公司总资产达4045亿元,基金净值资产为3238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
我国金融业的金融资产质量和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
截至2004年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6750
6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370
10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
摸清证券公司底数的工作逐步展开,及时有效地处置了一批高风险公司
保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逐步由粗放型向效益型、集约型转变
表12004年末金融机构数量情况名称家数国有商业银行4政策性银行3股份制商业银行12资产管理公司4城市商业银行112银行类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681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