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随着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被推向了在全面税收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通过合法的途径,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这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出发点
本文就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税收筹划要树立三个意识1、超前意识要开展税收筹划,纳税人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把握从事的这项业务都有哪些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
有哪些税收优惠
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哪些可以利用的立法空间
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达到节税目的
由于纳税人的上述筹划行为是在具体的业务发生之前进行的,因而这些活动或行为就属于超前行为,需要具备超前意识才能进行
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
当纳税结果产生后,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改变结果,最终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例如某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成本较低,主要销售给建筑单位
两年前该企业还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了解不多,这家企业只是一味地模仿其他企业的做法,通过种种方法把自己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由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而该企业外购原料少,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多,导致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达116%
此时,该企业才意识到转变身份带来了沉重的税负
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他们采取销售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逃税款,最后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因为该企业在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之前没有超前意识,也就没有认真测算两类纳税人身份对自身税负的影响
如果精通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并对税负加以测算的话,该企业就不会拼命选择一般纳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