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成立分公司批复组织成立分公司批复一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16家分公司的请示》(兴证人力〔20XX〕4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在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XX市、XX省自治区XX市、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XX省、XX市各设立1家分公司
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公司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公司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到我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公司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及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组织成立分公司批复二xxx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司报来《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请示》(西钢集团政字〔xxx5〕4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司出资伍仟万元人民币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青海卡约初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新注册公司100%的股份
二、接此批复后,请你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规定,做好新成立公司的相关工作,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组织成立分公司批复三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温州分公第1页共2页司的申请》(沪证券[20XX]9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0号)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