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三项排查工作的意见各单位:根据中央、省、市、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局研究决定,从5月至今年年底,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工作(以下简称“三项排查”工作),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确保我局“三项排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高综治[20XX]3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三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高综治办[20XX]6号关于组织开展“三项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制定“三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社会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高淳,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三项排查”工作,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意纠纷、信访问题、突出治安问题及高危人群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信访总量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三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项排查”工作在局综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协作
“三项排查”日常工作由局综治办牵头,有关人员配合组织实施、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制度第1页共5页(一)定期排查制度
建立健全“三项排查”工作情报信息网络,积极发动基层力量,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稳定信息员、党团员等各队伍,广泛排查、收集突出矛盾、突出治安问题和高危人群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