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察工作的思考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不断深入,考察预告制、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结果反馈制、任前公示制度相继建立,干部考察工作正逐步民主规范。但如何建立科学的干部考察机制仍是组织部门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近年来,各地针对传统干部考察工作的不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为选贤任能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差额考察,顾名思义,就是根据职位需要,对每一拟任职位提出若干人选同时进行考察,做到好中选优的考察方法。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择优性。按照决策学理论,相对于等额考察对象的唯一性,差额考察针对某一职位提出了若干考察对象,每一对象,在考察中都处于同等地位,通过相互比较,有利于“优选”高素质的人才,也进一步拓宽了组织部门选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拔人才。二是具有较强的开放性。从干部考察工作的实践来看,等额考察容易给干部群众产生心理误导,认为考察某人就是要提拔某人的思维定势,不利于考察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而差额考察因考察对象的多元竞争性,考察结果运用的选择性,考察结果在运用决策的作用更加重要,因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谈话对象的心理“误区”,调动他们向组织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使考察结果更趋真实、客观、全面。同时由于从封闭式选人向开放式选人的转变,更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三是具有较强的民主性。差额考察则因考察对象相对较多,让群众有更多的参与、选择和监督机会,考察范围随之扩大,有利于把坚持党管干部和充分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产生的人选也具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因此,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中,全面实行差额考察制将是干部考察工作改革的一大方向。如何做好差额考察工作呢。笔者认为,在发挥传统考察方式方法优势的基础第1页共4页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建立拟任职位的核心能力要素。《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应“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考察标准”。在传统的考察工作中,我们统一用“德、能、勤、绩、廉”五个要素标准,过于笼统粗线条,既没有体现职位的层次分类要求,又没有体现不同职位、不同职务素质要求,容易造成千人一面,甚至失真失实。所以我们要针对不同的领导职位,确立相应的核心能力要素,如对正职领导,应确立“驾驭全局、履行职责、知人善任、开拓创新”;对于副职,应确立“独挡一面、维护团结、群众基础、开拓创新、业务能力”等核心能力要素;对于经济综合部门干部、党群部门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以及不同层次领导干部都应确立不同的核心能力要素。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相同职位领导应具备的本质特征,才可以在同一平台上对不同人选进行比较、分析和鉴别。二要多手段、大范围立体考察。一是结合审计考察。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将干部在任期内应负的责任分为发展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进行审计,杜绝虚报浮夸和“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等不正之风;二是扩大范围考察。既考察工作圈,又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既注重上级领导的评论,又重视基层群众的反映。如对县级机关部门考察时,除听取乡镇和相关单位领导的意见,还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和部分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时,按分工情况请县分管领导、有关业务指导部门分别给予评议。三是前后兼顾追溯考察。不仅到现任职单位进行考察,还追溯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境中一贯的、持久的表现,让考察评价经得起时间检验。四是实地走访考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注意实地走访,现场验证干部实绩;五是谈话约见制。在实行考察组指定谈话对象(人数不少于20人)、考察预告制的同时,可试行谈话约见制,向参加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发放了《考察谈话约见表》,增强考察的透明度。三要引入人才测评方法。干部考察工作要与时俱进,积极借鉴和吸纳一些人才测评知识及方法。一是量化民主测评。运第2页共4页用现代信息处理手段,采用干部量化测评系统,细化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