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海尔")《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08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股青岛海尔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第二期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为108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
31元,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21
27元;(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22
5、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四年
激励对象可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且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在本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日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30%、40%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期安排如下(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日不得行权的除外):行权期行权有效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第三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6、行权的业绩条件本计划的行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