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税务局税收经济协调发展调研报告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税收作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越来越被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如何发挥税收的聚财和调控经济发展的职能,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运行和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则是各级政府领导十分关注的研究课题。一、当前税收与经济不相协调的几个问题税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的,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和法治水平决定了税收的总量和增幅。同时社会经济实体的税负轻重对经济发展具有制约或促进的作用,所以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十分重要。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则以更快速度发展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长期以来税收增幅高于经济增幅,形成了追求税收高增幅的定势思维。税收增长速度连续多年大大高于经济增长速度。2002年以来,我市地方税收增幅已连续七年超全市经济增长水平,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税收反经济周期现象。国内学者对这一现象十分关注,从税基、政策、征管等宏观层面以及不同地区、产业或行业间进行的研究比较多。除此之外,笔者分析认为,产生这一现象还有以下方面原因:一是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竞争性、开放性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为税收快速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1994年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国地税分设,对相关税种进行专业化分工,地税部门的征管水平得到了快速提升,使相关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三是传统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延续至今,一方面政府考虑到财政支出的增长需要,按“基数法”确定税收总量,另一方面地区间相互攀比税收增幅,似乎税收有挖掘不尽的潜力,而且在一些同志中形成了思维定势,造成了连年高基数、高增长的局面。税收快速增长,既使政府可支配财力明显增加,也使宏观税负水平逐年提第1页共5页高,企业和纳税人的可支配财力相应减少,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扩大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影响了税收调控职能的发挥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纳税人税收负担趋于合理,但税费整体负担偏重。**年税革后,我国基本没有出台增税政策,而是出台了大量减免税政策。我国纳税人承担着许多非税(如社保费等准税收性质)的经济负担,各类涉企收费项目较多。目前,仅政府委托地税部门征缴的非税收入(如基金、费等)就有二十多种,我市非税收入规模从2000年的12.8亿元扩大到2006年的115.28亿元,七年增长了八倍。将各级政府委托地税部门征收的基金费一并进行计算,2000年至2006年我市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负担达到3-8%(如表所示),比单纯的地方税收负担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从责权利对等的角度看,社会公众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越多,其有权利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也就应该越多,在瑞典、丹麦等高税收国家,其公共支出、国民待遇也同样很高。而目前我国仍是一个财政收入上的“大政府”、公共支出上的“小政府”,社会公共福利待遇具体指向投入性不够明确,影响了民众缴纳税费的积极性。3、依法治市的推进尚未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依法纳税遵从度。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伴随着依法治市的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也不断加快,税收征管质量逐年提升。从2002年起在全市全面实行税收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起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目前税收还没有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应收尽收,这有内外诸方面原因。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方面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应用层次不平衡,如我市自行开发的地税征管软件很多,在全省一直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在应用上整体性与系统性不够,导致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程度不足,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目前我市地税人员虽已超千人,但与近20万户纳税人相比,一线征管力量明显不足,影响了管理的深度和精度。税收与经济运行中不协调的问题,是税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与当前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财政预算体制紧第2页共5页密相联。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统揽经济与税收工作全局中把握关键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政策组合和体制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