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热点问题解答尊敬的各位纳税人:你们好!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宣传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今天上午,我局在这里举办税法知识宣传讲座,与各位纳税人一起学习探讨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所得税平时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在学习的过程中有讲得不到的地方请大家多多理解。一、税率方面1.问销售蒸汽的适用增值税率是13%还是17%?我单位自产蒸汽销售给在我单位承租厂房的承租人用于生产。请问应适用何种税率,蒸汽是否符合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中第四条暖气、热水的解释而适用13%的税率?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根据上述规定,蒸汽与暖气不是同一概念,蒸汽与热水也不是同一概念,贵单位自产蒸汽销售其他单位用于生产,不属于暖气也不属于热水,如果是热气,那么应属于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限定条件,如果不符合限定条件的,不能适用13%的税率,应为17%。(暖气北方居民冬天取暖使用)2.问:沙石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关于增值税税率的规定,沙石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7%。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增值税税率,销售沙石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3.废炉渣是否要交增值税?我公司生产后产生的炉渣出售给别人生产环保产品,我公司是否要交增值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法规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法规的其它货物。”根据以上规定,贵公司销售炉渣不得免征增值税,也不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属于税率为13%的范围,因此,应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征税范围(一)委托外单位印刷宣传资料并用于对外发放推广,是否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宣传资料赠与他人,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并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入账,要按17%纳税申报。)没有收入怎么要纳税申报?(二)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